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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中山地政事務所員工出勤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0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中山地所人字第1000013075號函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區公所及二級機關等類/臺中市各地政事務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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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市中山地政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員工出勤採用感應式刷卡鐘
    並以服務證刷卡,均依本要點辦理。
二、本所除首長依規免刷卡外,所有員工均應依規定時間準時上下班,並
    親自刷卡辦理到退手續,如有虛偽情事者,應予嚴懲。
三、辦公及休息時間:每週上班五天,週一至週五每天八小時,共計四十
    小時。正常辦公時間為八時至十二時,十三時至十七時,中午休息一
    小時。
四、員工上下班刷卡規定:
   (一)員工刷卡分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計三次,刷卡起訖
         時間如下:
       1.上午上班(八時):七時三十分至八時。
       2.下午上班(十三時):十二時三十分至十三時。
       3.下午下班(十七時):十七時至十七時三十分。
   (二)上班刷卡超過辦公時間開始者為遲到,下班刷卡提前者為早退
         ;遲到、早退未辦理請假手續者,即應視為曠職。但有職務上
         之理由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查屬實並簽報核准者,不在此限。
   (三)請假、公差或公出均應事先辦妥差假手續,須於辦公時間內到
         勤或退勤人員,依實際進出時間刷卡。當日上午或下午上班前
         請假未達半日時,應於假滿前按時刷卡上班,如於下班前請假
         、公差或公出提前離開本所時,仍應於離開時刷卡,否則視同
         曠職處理。
   (四)忘記刷卡每人每年最多十二次(到職未滿一年者,依在職月數
         比例計算),並於規定時間內至人事單位辦理忘刷卡證明手續
         ;忘記攜帶服務證者,當日以一次計算。
五、各單位員工經主管事先指派延長工作者,自下午下班刷退時起算加
    班時數迄加班結束再刷卡一次,例假日必須於上下午加班起訖時間
    各刷卡一次。
六、各單位員工之差假單,應填註詳細起訖日期時間,字體須工整,俾
    便人事單位迅速處理。
七、遇有停電或刷卡系統故障時,到、退勤改以簽到、退方式辦理。
八、本所加強為民服務,方便民眾洽辦地政業務,得彈性調整上下班時
    間,各單位應於每月二十五日前將次月輪值表送人事單位,輪值員
    工刷卡規定如下:
   (一)辦公時間為八時至十二時,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三十分者
         ,刷卡起訖時間如下:
       1.上午上班(八時):七時三十分至八時。
       2.下午上班(十三時三十分):十三時至十三時三十分。
       3.下午下班(十七時三十分):十七時三十分至十八時。
   (二)辦公時間為八時至十一時,十二時至十七時者,刷卡起訖時
       間如下:
       1.上午上班(八時):七時三十分至八時。
       2.下午上班(十二時):十一時三十分至十二時。
       3.下午下班(十七時):十七時至十七時三十分。
   (三)辦公時間為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三十分,十三時三十分至十
       七時三十分者,刷卡起訖時間如下:
       1.上午上班(八時三十分):八時至八時三十分。
       2.下午上班(十三時三十分):十三時至十三時三十分。
       3.下午下班(十七時三十分):十七時三十分至十八時。
九、本所員工之出勤,由各單位主管確實負責考核,人事單位不定期隨
    時查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