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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民國104年4月7日行政院院授發社字第1041300471號函修訂「政府服
務創新精進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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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目標
一、鼓勵民眾表達服務需求,提供對本所之評價與建言。
二、檢視本所各項服務措施辦理成效。
三、降低民眾抱怨,提升服務品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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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實施方式
一、調查時機
(一)定期辦理半開放式問卷調查。
(二)平時辦理開放式問卷調查。
(三)民眾線上意見、陳情處理滿意度調查。
(四)定期辦理本所內部員工滿意度調查
二、辦理方式
(一)定期辦理半開放式問卷調查:
1.各課室提供民意調查資料,如:課室業務、新聞輿情等。
2.研考人員規劃設計問卷。
3.由各業務單位協助辦理發放問卷。
4.研考人員回收檢核、統計分析評估。
5.相關課室提出改進措施。
6.研考人員呈核民意調查報告。
(二)平時辦理開放式問卷調查:
1.研考人員規劃設計開放式民意調查表,置於本所現場供民眾填
寫。
2.研考人員回收檢核,發放品質異常處理單供相關課室提出改進
措施,呈核結案。
(三) 民眾線上意見、陳情處理滿意度調查:
1.民眾透過網站意見信箱或討論專區提出意見或陳情,本所處理
完畢以E-MAIL回覆時,同時發送滿意度調查表供民眾填寫。
2.研考人員回收檢核、統計分析評估。
3.相關課室提出改進措施。
(四)定期辦理本所內部員工滿意度調查
1.研考人員規劃設計問卷。
2.由各單位協助發放問卷。
3.研考人員回收檢核、統計分析評估。
4.相關課室提出改進措施。
5.研考人員呈核民意調查報告。
三、調查結果均公布於本所網站供民眾知悉,並持續追蹤管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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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經費預算
年度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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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預期效益
藉由滿意度之檢視,評估本所服務措施辦理成效,並作為改進服
務品質之參考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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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本計畫奉主任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