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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推動公務人員採購專業及英語能力實施計畫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3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中市農人字第1050009193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農業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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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依據政府採購法、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採購專業人員訓練計畫及臺中市政府提昇公務人員英語能力實施計
    畫規定辦理。
二、目標:為充實同仁對於政府採購法專業知能及英語能力,以提升採購
    效率與品質,及國際競爭力與視野。
三、適用對象:本局編制內職員、約聘僱人員、業務助理及約用人員,但
    各類英語檢定測驗適用編制內公務人員。
四、推動進程:
   (一)政府採購法基礎班:凡本局各業務單位編制內公務人員辦理採購
       業務應取得證照,業務單位約聘僱人員、業務助理及約用人員應
       比照取得證照;幕僚單位人員得視實際需要取得證照。
   (二)政府採購法進階班:辦理採購(含監辦)業務人員鼓勵取得證照。
   (三)各類英語檢定測驗:凡本局40歲以下公務人員應通過各類英語檢
       定初級以上測驗;40歲以上公務人員鼓勵通過各類英語檢定測驗。
五、課程規劃:
   (一)薦送同仁參加本府或其他機關開辦之課程。
   (二)訓練機構或大專校院開辦相關班別,事先簽奉同意後自行報名參
       加。
六、業務分工:
   (一)政府採購法訓練班(基礎班、進階班): 由秘書室主辦。
   (二)各類英語檢定測驗: 由人事室主辦。
   (三)研習差假、時數登錄及敘獎相關事宜,由人事室協辦。
七、獎勵措施:
   (一)取得政府採購法基礎班證書者,給予嘉獎一次獎勵。
   (二)取得政府採購法進階班證書者,給予嘉獎二次獎勵。
   (三)通過各類英語檢定各級別測驗者,分別予嘉獎一次獎勵。
   (四)取得政府採購法訓練班(基礎班、進階班)及通過各類英語檢定各
       級別測驗者,得列入當年年終考績及陞遷考核重要參據。
   (五)本計畫實施前,於本局服務期間取得證照或通過測驗者得適用獎
       勵措施,並應於計畫實施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八、報名費補助:
   (一)視預算情形,通過政府採購法(基礎班、進階班)訓練班者,報名
       費給予全額補助。通過各類英語檢定各級別測驗者,報名費給予
       全額補助,未通過者給予二分之一補助,同一等級以補助一次為
       限。
   (二)所需經費由各科室教育訓練費或一般事務費項下支應並於預算額
       度內辦理。
   (三)申請補助應於收到及格證書影本或成績證明二個月內,填具申請
       書並檢附收據正本、及格證書影本或成績證明,向主辦單位提出
       申請。
九、給假:
   (一)上班時間參加課程或測驗者,事先申請並檢附證明文件者,於不
       影響業務推動前提下,得給予公假。
   (二)公餘時間或例假日參加課程或測驗者,事先申請並檢附證明文件
       者,於不影響業務推動前提下,得按實際上課時間覈實給予補休。
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檢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