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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處理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2 月 17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05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府授社家防字第10402839441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社會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臺中市政府處理違反家暴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附表(訂定)1041217,1050101生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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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一、臺中市政府為處理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五十條
之一、第五十一條第三款、第五十二條之裁罰事件,特訂定本基準。
二、處理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事件之裁罰基準如附表。
三、違反事件依前點基準裁罰如有顯失衡平之情事者,得斟酌個案情形
,並敘明理由,依行政罰法規定予以減輕或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