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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電子公文節能減紙工作小組設置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4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中市勞秘字第1030015526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勞工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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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配合行政院99年1月25日院授
    研訊字第0992460081號函頒「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推動方案」及本府「
    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推動續階計畫」,特成立本局電子公文節能減紙工
    作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二、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擬訂本局之電子公文節能減紙目標及計畫。
(二)督導執行本局之電子公文節能減紙目標及計畫。
(三)檢討本局之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成效。
(四)其他有關節能減紙事項之審議。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1人,由副局長兼任;副召集人1人,由本局主任秘書
    兼任;執行秘書1人,由本局秘書室主任兼任﹔其餘成員7人,由局長
    擇定各科(室)成員後派兼之。

四、本小組每半年召開會議一次,並視實際需要召開會議。會議由召集人
    召集並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理;召集人
    及副召集人均不能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1人代理之。

五、本小組成員應親自出席會議,因故不能出席時,應經召集人同意後,
    指派其職務代理人代理之。會議應有成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議,
    決議事項應有出席成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為之,可否同數時由主席
    裁決之。

六、本小組置電子公文節能減紙管理人員1人,由本局秘書室派員兼任。

七、本要點經簽奉局長核准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