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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內部控制專案小組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9 月 06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中市客綜字第1110006501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客家事務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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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為推動及執行內部控制
    ,以達提升施政效能、遵循法令規定、保障資產安全、提供可靠資
    訊之目標,依據臺中市政府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特設臺中市政
    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內部控制專案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
    本要點。
二、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辦理內部控制教育訓練。
   (二)檢討強化現有內部控制作業。
   (三)整合檢討個別性業務內部控制作業。
   (四)參採各權責機關所訂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或其跨職能整合作業範
       例,並審視個別性業務之重要性及風險性,訂定合宜之內部控制
       制度。
   (五)提報臺中市政府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有關本會檢討現有內部
       控制作業,所發現之重大缺失及督導改善情形、落實執行內部控
       制作業情形。
   (六)內部控制其他相關事項之審議或備查。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1人,由本會主任秘書兼任之;副召集人1人,由本
    會專門委員兼任之,置委員7人,除召集人、副召集人為當然委員
    外,其餘委員,由本會就下列人員派兼之:
   (一)本會規劃推展組組長。
   (二)本會文教發展組組長。
   (三)本會綜合業務組組長。
   (四)本會人事管理員。
   (五)本會會計員。

四、本小組以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均由召集人召集之;召集人因故不克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
    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克出席會議時,得指派代表一人出席。
    前項會議,得指定本會各組提報內部控制作業落實執行情形。

 

五、本小組幕僚作業由本會會計人員辦理。
六、本小組委員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
七、本小組決議及交付執行事項,以本會名義行之。
八、本小組所需經費,由本會預算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