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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為主動提供網路使用者地方稅相關資訊及活
動訊息,增加與民眾互動、諮詢管道,特訂定本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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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設置粉絲專頁營運小組,負責規劃、營運及管理Facebook粉絲專頁
相關事宜,營運小組成員及工作內容如下:
(一)組長:由企劃服務科科長擔任,負責督導Facebook相關事務之
規劃及營運。
(二)管理分組:設置分組長,由企劃服務科租稅宣導股股長擔任,
並由該股派三名人員擔任組員,負責Facebook管理
、貼文規劃、內容潤飾、協助圖片製作、協調發文
順序、機關對外之窗口及辦理敘獎事宜。
(三)營運分組:由企劃服務科、稅務管理科、法務科、房屋稅科、
土地稅科、消費稅及管考科及八分局各指派一名小
編組成,負責依分配之主題及順序提供貼文內容。
(四)客服分組:設置分組長,由企劃服務科企劃服務股股長擔任,
並由企劃服務科每日輪派人員負責回復Facebook留
言及私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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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貼文主題
(一)貼文內容分為生活、稅法、藝文、租稅漫畫及活動等五大主題
,各主題由營運分組二~三人組成,並得由管理分組適時調整。
(二)發文時間為每週一至週六,遇特殊事件(如重大稅法改革、活動
等),由管理分組調配貼文主題順序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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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作業方式
(一)管理分組
1.排定貼文主題及各主題輪值人員,並於每月月底前於財稅內
網公告次月輪值表。
2.接獲營運分組提供之貼文初稿及相關資料後,協助進行貼文
內容潤飾,並將修改後之貼文內容、搭配之圖片或影片,填
寫於「中市稅輕鬆貼文審核表」(附件一),經組長核准後於
Facebook發布貼文。如有涉及新法令或分局活動,得請業務
主管單位或所屬分局協助確認。
3.擔任外機關諮詢粉絲專頁合作之窗口及處理相關事項。
(二)營運分組
1.貼文應佐以圖片或影片,提高粉絲觀看意願及黏著度。
2.貼文須以輕鬆趣味口吻撰寫,不得直接以新聞稿作為貼文內
容。
3.貼文初稿及相關資料至遲須於預計發布日前二個工作天提供
管理分組。
(三)客服分組
1.接獲民眾留言,應儘速回復;涉及各稅法令或分局活動,得
請業務主管單位或所屬分局提供回復內容,再交由客服分組
回復。
2.如接獲負面訊息,輪值人員應立即通報客服分組長,研擬回
復內容及相關之應對措施。
3.如遇陳情案件、申辦案件、檢舉案件、行政訴訟案件、爭議
性案件及需個案研析之稅務問題,應請民眾依行政程序申辦
。
4.客服分組長每週查核訊息回復情形,並依查核結果填寫「中
市稅輕鬆訊息查核紀錄表」(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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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注意事項
Facebook粉絲專頁資料及軟體之提供、傳遞或取用,應遵守稅捐稽
徵法及相關法令規定;關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遵守個
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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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獎勵方式
(一)營運分組:年度內提供主題貼文篇數達四十則以上者,該主題
輪值人員各嘉獎一次。
(二)管理分組:年度內總貼文篇數達三百則以上,承辦人員每人各
嘉獎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