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各稅異常案件勾稽查核計畫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6 月 06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6 年 10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中市稅資字第1060700213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地方稅務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為強化稽徵查核,健全稅籍,減少審計機關之
    糾正查明處理事項,使賦稅之課徵更臻公平、合理,特訂定本計畫。
二、主辦單位:資訊科。
三、檢查單位:財產稅科、消費稅科。
四、受檢單位:各分局。
五、各稅勾稽項目、異常案件產出及回報時間
(一)地價稅:勾稽項目共四項(詳附表一)。
(二)房屋稅:勾稽項目共八項(詳附表二)。
(三)土地增值稅:勾稽項目共一項(詳附表三)。
(四)使用牌照稅:勾稽項目共一項(詳附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