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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列管山坡地住宅社區安全維護費用補助審查小組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2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中市都管字第1000130895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都市發展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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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審查臺中市列管山坡地
     住宅社區安全維護補助費用,特設審查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小組任務為審查依「臺中市列管山坡地住宅社區安全維護費用補
     助辦法」申請補助之案件。
三、 本小組置委員九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局局長兼任,一人為
     副召集人,由本局副總工程司兼任;其餘委員七人,由本局就下列
     人員聘(派)兼任:
     (一) 土木技師、建築師、結構技師、水土保持技師、大地技
          師公會等專業公會各派代表一人。
     (二) 本局會計室代表一人。
     (三) 本局使用管理科科長。
四、 本小組委員任期為二年,任期屆滿得續聘(派)之。
五、 本小組視需要召開會議。開會時應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並由
     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
     人及副召集人均不能出席時,由委員互推一人擔任主席。
     本小組決議事項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為之,可否同數時
     ,由主席裁決。本局代表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得指派代表出席
     。前項指派代表列入出席人數,並得參與會議發言及表決。
六、 本小組開會時得邀請有關機關、人員或專家學者列席說明或提供意
     見。
七、 本小組決議事項以本局名義行之。
八、 本小組委員、兼職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