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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市政府政風處(以下簡稱本處)為配合推動電子化政府之工作,促
進本處各項政風業務資訊化,特設資訊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並訂定本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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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本處各項資訊系統之發展構想、推行計畫、應用之研議事項。
(二)本處各項政風業務納入資訊作業之研究、審查及指導事項。
(三)本處資訊安全政策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之推動及指導事項。
(四)本處資訊輔導教育訓練事項。
(五)其他有關本處資訊作業協調、審議及執行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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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小組採任務編組,置委員13人。召集人一人,由主任秘書兼任,副
召集人一人,由專門委員兼任,各單位主管及各科資訊業務承辦人為
當然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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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小組以每年召開會議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召開
之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副召集人代
理之,會議應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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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處管理師兼任,承召集人之命綜理本小
組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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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小組成員及兼任人員應隨其本職進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