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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資訊推動小組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1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中市政秘字1030011245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政風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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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市政府政風處(以下簡稱本處)為配合推動電子化政府之工作,促
    進本處各項政風業務資訊化,特設資訊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本處各項資訊系統之發展構想、推行計畫、應用之研議事項。
    (二)本處各項政風業務納入資訊作業之研究、審查及指導事項。
    (三)本處資訊安全政策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之推動及指導事項。
    (四)本處資訊輔導教育訓練事項。
    (五)其他有關本處資訊作業協調、審議及執行事項。
三、本小組採任務編組,置委員13人。召集人一人,由主任秘書兼任,副
    召集人一人,由專門委員兼任,各單位主管及各科資訊業務承辦人為
    當然委員。
四、本小組以每年召開會議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召開
    之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副召集人代
    理之,會議應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
五、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處管理師兼任,承召集人之命綜理本小
    組事務。。
六、本小組成員及兼任人員應隨其本職進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