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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基準依「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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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租用流動廁所,收費標準如下: ┌────┬──────┬────┬───────────┐ │時段 │ 項目 │收費標準│備註 │ ├────┼──────┼────┼───────────┤ │全天時段│大型流動廁所│新臺幣 │流動廁所每一次出車含固│ │(00:00 │ │3000元。│定成本(機具+人工成本│ │至 24:00├──────┼────┤)+變動成本(每次出車│ │) │小型流動廁所│新臺幣 │需清洗、補充水及抽取水│ │ │ │2,800元 │肥-全天抽水肥 3 次、│ ├────┼──────┼────┤白天抽水肥 2 次等) │ │白天時段│大型流動廁所│新臺幣 │ │ │(07:00 │ │2400元。│ │ │至 17:00├──────┼────┤ │ │止) │小型流動廁所│新臺幣 │ │ │ │ │2,200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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