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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縣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 為有效管理新辦公大樓環境及各項設備 (施) ,使本府員工有整潔、乾淨、安全、舒適之辦公環境,以提高 為民服務品質,特訂定本要點,期本府全體員工通力合作,共同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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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公室以放置必需辦公傢俱及用品為限,其餘雜物,應放置於儲藏室 或指定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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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辦公室內之高、矮櫃、鐵櫃上除綠、美化外,不得置放物品,以維觀 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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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公室之各項設備用品及內外地面、牆壁、門窗、玻璃均應經常保持 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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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公廳之牆壁、門窗不得張貼任何標語、廣告,有公告、週知事項, 請使用公佈欄或公告 (指示) 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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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使用盥洗室、茶水間,請隨手關上入口之門,並勿將廢棄物存置玻璃 台及其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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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各辦公室之廢棄物品不得任意堆放,並應經常清理放入本府東、西兩 後側之垃圾子車內托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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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水、電應請節約使用,水龍頭請隨時關閉,防止滴漏,各項電器設備 及儲藏室等空間不使用時,電源應予關閉,並不得使用電鍋、電磁爐 ,以免耗電及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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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下班時最後離開辦公室之員工,應請將門窗鎖妥,關閉各項電源,並 請隨手關閉辦公室外通道之電燈,保留避難方向燈及緊急出口燈;加 班之員工,使用電燈以亮度足夠為原則,勿將所有電燈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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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請本府全體員工本著「辦公廳之安全人人有責」之精神共同維護,辦 公時間以外,請值勤人員負責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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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強門禁管制,本府員工上班時間一律配帶識別證,下班後進出辦 公廳應請配帶或出示識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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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下班後除暫留本府正門旁一扇門供加班員工出入以外,其餘各側門 及地下室出入口鐵門,應由值日工友立即關閉,加班、出差員工之 汽、機車請先行開離地下室停放地面停車場,關閉之鐵門嚴禁私自 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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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使用會議室請向秘書室庶務課登記,用畢應將地面及各項廢棄物清 理乾淨,桌椅回復原位排列整齊,桌面及麥克風等設備擦拭乾淨, 並將鑰匙及會議室各項設備點還秘書室庶務課,如有遺失或損壞, 由使用單位負責賠償、修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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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各局科室前面及緊鄰之花台、盆景、繪畫、雕塑藝品與窗外盆景除 統一擺設外禁止其他物品放置,並由各該局、室負責管理維護,其 他場地則由秘書室庶務課管理維護,並得由本府員工認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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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府後側地面機、汽車停車場提供洽公民眾使用,至員工機、汽車 及公務車應請停放地下室,並請停放整齊;本府大門前及其兩側坡 道與四週人行地磚步道、劃黃線路面禁止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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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車輛進出本府停車場,請以順時鐘方向行駛,本府東側為進口,西 側出口,員工汽車由本府前方東側進入地下室,由後方西側開離地 下室,員工機車由本府東側後方進出地下室,與汽車道分開,以維 車輛行駛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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