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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
臺中縣義勇人員福利互助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7 月 1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8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1533683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警察類/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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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第 七 章 附 則
第 27 條
本辦法所需書表格式,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第 28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七條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