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種農作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算方法如下:
(一)果樹、茶樹及竹類:
1.依生長或結果習性,分類評定不同等級之補償單價,並限定其單位面積栽培限量核算補償費。
2.樹苗密植難以點數者,一律按面積核算補償費。
(二)觀賞花木:
1.椰子類、柏木類、喬木類、灌木類、蔓藤類及整形樹等類別,各以高度或徑寬評定不同等級之補償單價,並限定其單位面積栽培限量核算補償費。但樹苗密植難以點數者,一律按面積核算。
2.草本觀賞花卉,以單位面積價額核算補償費。
3.觀賞花木於徵收公告前一年內移植者,視同特小級計算補償;於徵收公告前一年至二年內移植者,視同次小級計算補償。
(三)造林木:
1.無利用價值者,按照造林費計算。其造林費標準,以查估當時當地林業主管機關所公布最新單價為準。
2.有利用價值者,按照山價查定,並依查估時該木材市價減去必要之生產(伐木及搬運)費用個案處理。
(四)其他各種農作改良物:以單位面積收穫價值核算補償費。
前項各種農作改良物之種類、等級、數量、種植面積、規格及補償單價,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