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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13:32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案件通報回覆作業及未結案清單管制作業要點
民國 103 年 10 月 09 日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一、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為利用電子計算機處理「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適
    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案件之查詢及管制作業,特訂
    定本要點。


二、依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以下簡稱財資中心)「土地所有權人申
    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案件查詢及管制作業要點」。


三、作業程序
   (一)各分局於受理土地移轉現值申報書申請按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
         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後,執行AVM501M「自用住宅通報查核維護作
         業」通報財資中心查核是否曾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二)資訊科地方稅系統股每日執行AVM503X「自用住宅回覆收檔」。
   (三)業務單位執行AVM504R「列印查詢回覆通知書」,查核是否適用
         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四)業務單位將核定結果填註於「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查詢案件
         回覆通知書」相關欄內,併同申報書等文件歸檔存查,並將核
         定結果登錄 AVM509M「回覆資料維護」上傳財資中心結案。
   (五)業務單位已核定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案件,如嗣後註銷或
         更正,須執行AVM526M「自用住宅回覆異動簽核作業」,並經業
         務單位主管電子簽核後,再執行AVM524M「異動中心自用住宅回
         覆資料」。
   (六)業務單位執行AVM511M「列印回覆查詢清單」,將土地增值稅自
         用住宅通報已結案件上傳稅務影像至財資中心。


四、未結案件之處理程序
   (一)資訊科地方稅系統股每週定期執行AVM510R「列印回覆資料未結
         案清單」,移送各分局之指定人員簽收。
   (二)指定人員應依據「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未結案清單」上所列
         案件逐案催請承辦人員辦結,承辦人員須於清單備註欄註明未
         結案原因,陳核後一週內回報資訊科地方稅系統股備查,逾期
         未回報由資訊科作業管制股負責稽催作業。
   (三)業務單位回覆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未結案清單」由資訊
         科地方稅系統股按年度裝訂成冊並保存2年。


五、內部稽核
   (一)本項業務納入本局稽核科選案查核項目。
   (二)資訊科地方稅系統股依稽核科提供條件,挑錄產出清單供稽核
         科查核。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