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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7 05:52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民意論壇暨MSN & Skype」工作小組服務規範
民國 101 年 06 月 26 日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一、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探求民意傾聴民眾心聲,即
    時處理、解決民眾問題,特訂定本規範。


二、組織:成立工作小組,設組長一人,由主任秘書擔任;執行幹事一人
    ,由企劃服務科規劃設計股股長擔任,分別負責督導、推動與執行服
    務工作。下設民意論壇及MSN & Skype分組,民意論壇分組組員由本
    局財產稅科、稅務管理科、法務科及八分局股長擔任;MSN & Skype
    分組組員由電話客服中心人員擔任。


三、作業範圍
(一)溝通交流時,僅對具體性、建設性之稅務相關內容作答復。
(二)內容涉及辱罵、挑釁、毀謗等人身攻擊之言論及商業宣傳廣告或重複
    張貼,本局得逕予刪除之;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民討論區」與
    本局相關、負面或與事實不符之討論文章,應予回應以正視聽。
(三)具體陳情或申請個案,應交本局秘書室文書股分文,並依本局受理人
    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回復。


四、作業方式
(一)輪值時間
1、MSN & Skype分組:每日排定一人,輪值時間為上午九時至十一時,下
   午二時至四時。
2、民意論壇分組:每日排定一人,輪值時間為當日上午八時至次工作日
   上午八時。
(二)答復方式
1、MSN & Skype:在每日開放時間內,上網登入提供服務,即時答復民
   眾提問,於每日值勤完畢後,將對話內容填寫於工作日誌內,次日
   交企劃服務科彙整。
2、民意論壇:輪值人員於輪值日除隨時至本局外網檢視民意論壇外,
   另需至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民討論區,查看是否有與本局相關
   、負面或與事實不符討論文章,以便即時回應。
3、回應內容由輪值人員通報職掌單位擬具具體意見後,交輪值人員參
   酌主撰回應內容,並將內容填報於工作日誌(如附表)內送組長陳核
   ,答復民意論壇需至本局網站後台管理系統,將答復內容上傳;回
   應市民討論區則至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民討論區後台登入上傳
   回應內容,工作日誌另送企劃服務科彙整。
(三)答復原則
1、答復內容概以西式橫書方式繕寫。
2、留言有署名者,以「00先生」或「00小姐」稱之;未署名者,
   以「敬啟者」稱之。
3、信頭語通用「所留訊息,業已收悉」。
4、信末語視性質選用「『感謝您的來信』、『感謝您對稅務的關心』
   、『感 謝您的寶貴意見』,祝您健康、快樂!」
5、署名均以本局之名義回復,署名為「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敬復」
6、回復民眾來信,應避免公文用語,並儘量親切、口語化,以加強
   溝通效果,爭取民眾認同。


五、輪值事項:由企劃服務科負責於每月二十五日前,公告次月輪值表
    ;輪值組員,因差假無法執行職務時,應自行於該組覓妥代理人,
    確實執行輪值事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