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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目標:
本機關為落實節約用電,以不成長為原則,以年用電量較前一年減
少1%為目標,有效推動節約能源,藉以提升員工對節能之共識及對
環境關懷體認,進而達到有效節省經費支出及節能減碳之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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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體實施步驟:
為達用電量減少目標,本所各項設備節電原則如下:
(一)空調設備:
1、空調及冷氣設備,於室內溫度達28℃始可開啟(1℃可減
少6%用電)。
2、辦公室及會議室等區域空間採責任分區管理,溫度設定
適溫(26~28℃);並視需要配合電風扇使用。
3、加班時非必要不得開啟中央空調冷氣。
4、在不影響空調效果下,適度提高中央空調主機冰水出水
溫度。
5、下班前1小時提前關閉中央空調。
6、空調開放時間,各辦公區域應避免開窗,以減少冷氣外
洩或熱氣侵入,並儘量將窗簾拉下,利用室內及室外遮
陽設施防止日曬減少空調負載。。
7、定期清洗冷氣機及中央空調系統之空氣過濾網及中央空
調系統之冷卻水塔。
8、每半年請維護廠商或保養人員檢視中央空調主機之冷媒
量。若冷媒不足應即填充,以保持中央空調主機效率。
(二)照明設備
1、採用高效率照明燈具及電子式安定器。
2、依國家標準(CNS)所訂定之照度標準,檢討各環境照
度是否適當,並作改進。惟不可為節省用電而減少必
要的照明,以致影響視力。
3、走廊及通道等照明需求較低的場所,設定隔盞開燈或
減少燈管數;白天如照度足夠,可不必開燈。
4、採取責任分區管理,隨手關閉不需使用之照明。
5、非經常使用之照明場所,如廁所宣導隨手關燈習慣。
6、牆面及天花板選用乳白色或淡色系列,以增加光線
反射效果,可減少所需燈具數量。
7、依落塵量多寡定期清潔燈具;依燈管光衰及黑化程
度更換燈管,以維持應有亮度。
8、禁用傳統白熾燈泡,汰舊換新一律採用高效率燈
管(泡)。
9、中午休息時間,關閉不必要之基礎照明及辦公事務
機器。
(三)電梯
推行步行運動,所有員工以不搭乘電梯為原則。
(四)電力系統
1、變壓器放置場所需有良好通風,必要時加裝風扇或
空調散熱。
2、定期檢討合理契約容量值,以減少基本電費支出。
(五)事務機器及其他
1、影印機設定節電模式,當停止運作30分鐘後,即可
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
2、長時間不使用(如開會、公出、下班或假日等)之
用電器具或設備(如電腦及其螢幕與喇叭、印表機
、影印機等),應關閉主機及周邊設備電源,以減
少待機電力之浪費。
3、關閉非上班時間飲水機用電(週休二日或國定假日
休假前夕),以節約用電並維護辦公室用電安全。
4、長時間不使用之電器,應將電源插頭拔下,以節省
用電(未拔掉插頭所浪費的待命電力,約佔總耗電
量的10%至16%)。
5、禁止非公務用之手機及私人電子產品充電。
6、禁止使用電暖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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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稽查考核:
(一)各人員應就己身所用之電器產品負責,各樓層公用項
目由指定專人負責(詳附表1)。
(二)各課室依樓層分區管理,並請各小區指定專責人員1
人(詳附表2),負責及提醒區內成員貫徹「各樓層
節約用電具體稽核項目」(詳附表3),由各課課長
或指定專人擔任總稽查考核人員(詳附表4),每天
不定期查核,並於每週五下班前將稽核表交總務單
位彙整總結,於每月底將查核結果,簽報主任知悉
,並執行相關罰則。
(三)定期檢討本所各課室責任區域及整體節約用電目標
達成情形,並追蹤、分析差異原因及擬定改善對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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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罰則:
若經稽查人員記錄(按月)未確實依各項省電細項措施辦
理時,懲處如下:
1.3次:次月親善天使加值1班。
2.5次:次月親善天使加值2班。
3.5次以上計入年底考績考核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