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9:09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主辦單位應於活動日14日前檢附環境清潔維護計畫書送本局備查之其它戶外活動除集會、遊行外達一定規模,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3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中市環衛字第10400258771號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環境保護類/公告
圖表附件:
104年3月19日中市環衛字第10400258771號公告.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詳如附件電子檔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