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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7 23:3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電梯客服DIY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6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中市稅企字第1012500117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地方稅務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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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以下簡稱本局)為使蒞局洽公或參訪者,從進入大廳開始,至搭乘電梯,都能獲得驚喜的服務與尊重,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依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創新精進品質方案」暨本局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實施要領訂定之。
三、實施單位:總局及各分局。
四、服務人員
   (一)導引人員:本局聯合服務櫃檯值日人員及志工。
   (二)本局人員:全局所有正式及非正式編制員工。
五、服務內涵:本局同仁化身電梯客服天使,以主動親切的微笑服務,
拉近與民眾的距離,並把服務理念內化成為習慣,尊重他人也肯定
自己。
六、導引人員引導服務方式
   (一)聯合服務櫃檯值日人員或志工微笑趨前主動詢問進入本稅務大樓大廳民眾欲辦理事項,並清楚告知該業務之樓層位置。
    (二) 當民眾需要上樓者,則由值日人員或志工導引至一樓電梯門口,而電梯門口無本局其他員工時,則應視電梯使用狀況,主動為其按電梯之上樓鍵,於民眾進入電梯後,再返回工作位置。  
七、本局人員電梯服務方式
(一)在一樓電梯口遇有民眾仍不知欲往之樓層,應詳加瞭解其欲辦理事項後清楚告知樓層位置,並代按上樓鍵及樓層鍵。
(二)在任一電梯口,遇有民眾欲搭乘電梯時,應主動、親切、微笑的詢問:「要上樓或下樓呢?」並代按樓層鍵。
(三)當電梯為靜止狀態,民眾要上、下樓時,以民眾需求優先。
(四)當同時有需上樓及下樓之民眾,應視各座電梯的使用狀態,分別引導上樓民眾至上樓或下樓進行中的電梯座所在位置。
(五)本局人員與民眾共搭乘電梯時,應先進電梯為民眾服務,按
住開門鍵。
(六)本局人員先進入電梯,或已在電梯內,應主動靠近電梯操作位置,為其他同仁或民眾服務,俟全部進入後,應主動、親 切、微笑的詢問欲前往樓層,並為其按樓層鍵。
(七)當有同仁或民眾先行離開電梯,在電梯操作位置的同仁,應為其按住開門鍵,以策安全。
八、服務人員應注意之電梯禮貌
(一)在電梯口或電梯內遇見洽公民眾、稅務同仁或志工朋友,應一視同仁禮貌微笑問好。
(二)隨時不忘「請」、「謝謝」、「對不起」、「不客氣」、「再見」等禮貌用語。
(三)服裝儀容應整潔端莊、簡樸大方。
(四)應依規定配戴識別證。
(五)應隨時主動、親切、微笑與民眾及同仁互動。
九、企劃服務科應利用網路、各種傳播媒體及於各項集會,廣為宣傳本項服務措施。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