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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6 11:4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授人企字第0990000077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交通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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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積極辦理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籌備工作,特設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以下簡稱本處),並訂定本要點。
二、            本處之任務如下:
(一)                辦理有關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營運各項籌備工作。
(二)                辦理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興建與營運整合相關工作。
(三)                協助辦理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相關規劃設計與施工作業。
三、            本處置主任一人,由市長指派相當層級人員兼任,承市長之命綜理本處各項籌設業務。
四、            本處會議由主任召集之,必要時得邀請本府相關單位參與。
五、            本處會議由主任召集之,必要時得邀請本府相關單位參與。
六、            本處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七、            本處所需經費由本府交通局相關預算支應。
八、            本處設於本府交通局辦公室,並於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裁撤之。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