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6 12:0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處理違反使用道路辦理活動施工管理自治條例事件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7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府授交行字第 1050145894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交通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臺中市使用道路辦理活動
    施工管理自治條例」事件,予以有效之裁處,建立執法之公平性,特
    訂定本基準。

二、本府處理違反臺中市使用道路辦理活動施工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至第
    十二條事件之裁罰基準如下附表:(詳如附加檔)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