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12:11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
臺中市立仁愛之家自費安置院民收費標準(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2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7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1382874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社會類/自治規則
圖表附件:
9-2-27-00.doc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第一條
本標準依臺中市立仁愛之家院民安置自治條例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臺中市立仁愛之家(以下簡稱本家)自費安置院民收費標準分日間照顧型、失智照顧型及養護型三種。
第三條
本家自費安置院民收費項目及金額如附表。
第四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