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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4:3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中縣陸上盜濫採土石坑洞善後處理執行計畫(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7 月 10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
法規體系: 原臺中縣法規/建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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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經濟部九十五年六月二日經礦字第○九五○○五六○五○○號
    函訂定陸上盜濫採土石坑洞善後處理計畫。
二、目的:為防止陸上盜、濫採土石所遺留坑洞造成環境污染、水土保持
    及公共安全等災害發生,訂定陸上盜、濫採土石坑洞善後處理執行計
    畫,處理相關執行事宜。
三、適用法規:
〈一〉盜濫採土石行為係在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六日土石採取法公布實施之
      前,其盜、濫採土石坑洞善後處理,依據水土保持法、區域計畫法
      、都市計畫法、行政執行法、廢棄物清理法及其相關規定執行辦理
      。
〈二〉盜濫採土石行為係在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六日土石採取法公布實施之
      後,其盜、濫採土石坑洞善後處理,除依土石採取法辦理外,可依
      據前述相關法規執行辦理。
〈三〉依據臺中縣盜濫採土石聯合查緝取締小組及執行要點規定處理陸上
      盜濫採土石違規案件,列管追蹤坑洞善後處理情形。
四、執行單位:
〈一〉本計畫原則主管單位在本府建設處並聯繫協調各種使用地及各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單位〉辦理陸上盜、濫採土石所遺留坑洞善後
      處理之執行事宜。
〈二〉陸上盜、濫採土石所遺留坑洞善後處理情形,各種使用地及各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單位〉加強列管追蹤並確實督導所轄鄉〈鎮、
      市〉公所配合查報工作,直至結案為止。
五、實施內容:坑洞善後處理原則如下:
〈一〉申請坑洞回填
      1.符合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規定「恢復原狀」之義務人、水土
        保持法規定「限期改正」之義務人,或土石採取法規定「辦理整
        復」之行為人,應於期限內具備回填計畫書圖及其他相關文件申
        請。
      2.回填計畫書,包括回填區土地資料、回填作業方法、回填來源及
        種類;回填計畫圖,包括回填區位置交通圖、回填區實測圖其內
        容得依據經濟部訂頒陸上盜濫採土石坑洞善後處理計畫規定辦理
        坑洞善後處理事宜。
      3.核准之回填計畫,應通知轄區警察局及其分局。
〈二〉公有土地坑洞回填執行程序
      1.由行為人或土地管理機關〈權責單位〉依據經濟部訂頒之陸上盜
        濫採土石坑洞善後處理計畫辦理坑洞處理事宜〈含回填〉。
      2.得由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取得土地後,規劃設置為收容處理場,
        以收容各種回填物質予以回填。
      3.倘已被回填廢棄物者,應查係屬於一般廢棄物或一般事業廢棄物
        或有害事業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其相關子法規予以清除、
        處理後,始可依前款規定進行回填作業。
〈三〉私有土地坑洞回填執行程序
      1.由違反行政義務核處罰鍰機關〈權責單位〉依據經濟部訂頒之陸
        上盜濫採土石坑洞善後處理計畫辦理,受理坑洞處理申請事宜。
      2.依水土保持法、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限期恢復原狀,未依限
        期恢復原狀者,由執行機關〈權責單位〉依間接強制〈代履行、
        怠金〉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執行機關依「行政執行法」第二
        十九條規定得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之,代履行之費用,
        由執行機關計算其數額,令義務人繳納,逾期未繳納者,得依行
        政執行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移請行政執行處依行政執行法第二章規
        定執行〈例如:拘提管收及拍賣該筆土地等〉,以其所得價款償
        還代履行費用等。
      3.九十二年二月六日土石採取法公布後,依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即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限期令行為人辦理整復及清除其
        設施,未遵行者,必要時得由本府代為整復及清除其設施;其費
        用由行為人負擔之規定〉及前述水土保持法、區域計畫法、都市
        計畫法、行政執行法規定程序辦理。
      4.倘已被回填廢棄物者,應查係屬於一般廢棄物或一般事業廢棄物
        或有害事業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其相關子法規予以清除、
        處理後,始可依前 2 款規定進行回填作業。
〈四〉臺中縣政府盜濫採土石善後處理〈坑洞回填〉作業程序流程〈附表
      一〉。
六、適用範圍:
〈一〉本府對於現存盜濫採土石坑洞之列管有案〈含處理中或尚未處理〉
      之坑洞。
(二)依據臺中縣盜濫採土石聯合查緝取締小組及執行要點規定處理陸上
      盜濫採土石違規案件,認定盜濫採土石致生坑洞列管有案之處數位
      置。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