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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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臺中市法規及行政規則自治條例(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7 月 0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
法規體系:
原臺中市法規/法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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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第 六 章 附則
第 37 條
本自治條例所需書表格式,由本府另定之。
第 38 條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