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31. |
106.02.18 |
公告修正本市東勢區軟埤坑溪河段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範圍及相關規定事項,並同時廢止101年7月9日府授農海行字第10101097343號公告 |
公告 |
32. |
106.02.18 |
公告修正本市新社區抽藤坑溪河段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範圍及相關規定事項,並同時廢止101年12月25日府授農海行字第10102276441號公告 |
公告 |
33. |
106.02.18 |
公告修正本市新社區食水嵙溪河段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範圍及相關規定事項,並同時廢止102年5月21日府授農海行字第10200849881號公告 |
公告 |
34. |
105.12.20 |
預告本市沿岸小眼花簾蛤禁漁區及禁漁期相關規定事項。 |
公告 |
35. |
105.12.12 |
廢止「公告臺中市霧峰區油車第圳溪河段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範圍及相關規定事項」。 |
公告 |
36. |
105.11.30 |
公告本市委託霧峰區公所執行「霧峰青桐林生態產業園區」園區設施維護、環境綠美化(含廁所清潔雇工)、緊急通報業務。 |
公告 |
37. |
105.10.17 |
為辦理本市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木棧道基座修復及漆護木漆工程,公告自105年11月11日至30日封閉木棧道全線並禁止通行。 |
公告 |
38. |
105.08.05 |
預告本市東勢區中嵙溪河段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範圍及相關規定事項。 |
公告 |
39. |
105.04.15 |
新增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並自即日生效 |
公告 |
40. |
105.04.12 |
公告本市和平區烏石坑溪河段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範圍及相關規定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實施 |
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