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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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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07.09.27 |
公告自即日起全面禁止進入本市大里區健康農場、開心農場、A區農場及吉米農場等管制區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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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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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07.09.27 |
公告自即日起全面禁止進入本市大里區健康農場、開心農場、A區農場及吉米農場等管制區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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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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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107.07.23 |
公告自即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為臺中市腸病毒流行期,請本市相關學前教托育機構應落實腸病毒通報及停課、停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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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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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111.03.04 |
公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條之1及其子法主管機關權限,劃分由本府經濟發展局及觀光旅遊局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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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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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110.07.06 |
公告訂定本市醫療機構執行「COVID-19抗原快篩」醫療項目之收費標準,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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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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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09.06.09 |
公告修正「臺中市因應COVID-19疫情診所就診及陪探病管理措施」,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公告「臺中市因應COVID-19疫情診所就診及陪探病管理措施」,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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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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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113.05.24 |
公告修正「臺中市腸病毒通報及停課、停托之防疫措施」,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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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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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112.05.24 |
公告修正「臺中市腸病毒通報及停課、停托之防疫措施」公告,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公告修正「臺中市腸病毒通報及停課、停托之防疫措施」,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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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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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110.05.26 |
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期間,因應居家隔離、居家檢疫、符合自主健康管理條件者及門診病人之就醫需求,茲公告本市所有醫療機構,為適用上開病人之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指定之醫療機構。
原名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期間,因應門診慢性穩定病人之就醫需求,茲公告指定本市所有醫療機構,為適用門診慢性穩定病人之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指定之醫療機構。 原名稱: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期間,因應居家隔離、居家檢疫、符合自主健康管理條件者及門診病人之就醫需求,茲公告指定本市所有醫療機構,為適用上開病人之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指定之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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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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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07.09.13 |
公告修訂「臺中市登革熱防疫措施」,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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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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