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本局110年9月20日中市觀企字第11000145851號公告「本市觀光旅遊相關場域開放及相關限制措施」,自110年9月28日起停止適用。
原名稱:公告本市觀光旅遊相關場域,自110年7月13日起至110年7月26日止,調整部分場域暫停開放及相關限制措施。 原名稱: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COVID-19)第三級警戒維持至110年7月12日,公告本市觀光旅遊相關場域即日起至110年7月12日止暫停開放。 原名稱: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COVID-19)三級警戒延長至110年6月14日,公告本市觀光旅遊相關場域即日起至110年6月14日止暫停開放。 原名稱: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COVID-19)第三級警戒延長至110年6月28日,公告本市觀光旅遊相關場域即日起至110年6月28日止暫停開放。 原名稱:公告本市觀光旅遊相關場域,自110年7月27日起至110年8月9止,調整開放部分場域及相關限制措施。 原名稱:公告本市觀光旅遊相關場域,自110年8月10日起至110年8月23日止,開放部分場域及相關限制措施。 原名稱:修正公告本市觀光旅遊相關場域開放及相關限制措施,自110年8月10日起至110年8月23日止,開放部分場域及相關限制措施。 原名稱: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預防疫情擴散,公告本市觀光旅遊相關場域,自110年8月24日起至110年9月6日止,實施下列管制措施。 原名稱: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預防疫情擴散,公告本市觀光旅遊相關場域,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0年9月6日止,實施下列管制措施。 原名稱:為防治嚴重傳染性肺炎(COVID-19)及避免民眾誤入危險場域,公告本市觀光旅遊相關場域,自110年9月7日起至110年9月20日止,實施下列措施。 原名稱:為防治嚴重傳染性肺炎(COVID-19)及避免民眾誤入危險場域,公告本市觀光旅遊相關場域,自110年9月21日起至110年10月4日止,實施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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