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修正本市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管制措施,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預防疫情擴散,公告本市宗教場所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14日實施下列管制措施。 原名稱: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預防疫情擴散,公告本市宗教場所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28日實施下列管制措施。 原名稱: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預防疫情擴散,公告本市宗教場所溯自110年6月11日起至110年7月12日實施下列管制措施。 原名稱: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預防疫情擴散,公告本市宗教場所自110年7月13日起至110年7月26日實施下列管制措施。 原名稱: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預防疫情擴散,公告本市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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