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壹、依據:
依據臺中市政府結合社會資源創造員工福利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
為全方位關懷員工,協助公教同仁及其配偶、直系血親面對親人往生
辦理喪葬事宜,以撫慰公教人員之情緒,增進公教員工對機關學校之
情感,以凝聚向心力,特訂定本計畫。
參、實施對象: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公教員工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含配偶直系
血親)。
肆、實施目標:
一、提供臨終關懷、禮俗、用品及應注意準備事項諮詢服務,協助員
工辦理親人過世或員工眷屬辦理員工本人喪葬事宜,以確實關懷
員工生活。
二、肯定公教員工終身奉獻,本市公教員工減免殯葬收費,降低經濟
負擔,實質照護員工福利。
三、針對喪親員工(眷屬)提供悲傷輔導,協助公教員工能在短時間
內回復平靜的生活,使其能專心致力於公務,勇於任事,達成組
織目標。
四、提供相關法律、遺產稅等事項諮詢服務,使員工在喪親後生活上
獲得協助,以安定其生活,提昇工作效能。
五、具體措施:
(一)設立員工「公教員工別世安息服務」單一窗口:
為辦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公教員工及其配偶、直系血
親,於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設置「公教員工別世安息服務」
單一窗口,接受員工個案申請,提供轉介協助。
(二)實施策略:
1、減免殯葬收費:
為肯定本市公教員工終身奉獻,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員
工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含配偶直系血親)往生,不限
設籍本市或外縣市,由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視同仁個案狀況
,專案報府核准後,使用本市生命禮儀管理處殯儀館及火化
場之各項殯葬設施,得依臺中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辦理,實質
照護員工福利。
2、舉行聯合奠祭:
為協助員工辦理喪葬事宜,節約喪葬費用,並解決喪家於路
旁搭設祭典式場,影響交通,擾亂居家安寧,每月擇黃道吉
日二次舉辦聯合奠祭,由本府提供各項免費優待。
3、針對喪親員工(眷屬)提供悲傷輔導:
(1)與有關醫療資源,如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及衛生福利
部臺中醫院,建立諮商晤談服務作業機制,供同仁運用。
(2)與救國團張老師及生命線建立相關網絡,轉知同仁妥為
運用。
(3)轉介神職人員(神父、牧師、法師等)、社工人員及親
友等社會支援網絡,針對喪親員工(眷屬)提供悲傷輔
導,協助公教員工能專心致力於公務,勇於任事。
4、結合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及本府法制局之免費「法律扶助」,
針對喪親員工(眷屬)提供法律、遺產稅等事項諮詢服務。
陸、獎勵:推動本計畫各項措施著有績效之人員,得酌予獎勵或列入年終
考績之重要參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