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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資訊推動小組作業要點
民國 102 年 05 月 21 日
一、臺中市政府水利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配合推動電子化政府之工作,以
    期有效運用現代資訊科技,增進本局行政績效及各項防災與水情資訊
    整合效率,特設資訊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本局各項資訊系統之發展構想、推行計畫、應用之研議事項。
    (二)本局各業務單位納入資訊作業之研究、審查及指導事項。
    (三)本局資訊作業效率之查詢及指導事項。
    (四)本局資訊安全政策及處理個人資料保護之推動及指導事項。
    (五)本局各業務單位資訊作業規劃之審議及指導事項。
    (六)本局管理資訊系統共同使用之研議及協調事項。
    (七)本局資訊設備維護技術之研討及經驗交流。
    (八)本局資訊教育訓練事項。
    (九)其他有關推動本局全面性資訊作業之協調、審議及指導事項。
三、本小組採任務編組成員有召集人、副召集人、組長、副組長各一人及
    委員八人,小組成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召集人由本局
    副局長兼任,副召集人由本局主任秘書兼任;下設組長及副組長各一
    人,由本局防災工程科科長及承辦資訊業務管理師兼任,其餘委員八
    人,由局長就本局科(室)主管業務相關人員派兼之。
四、本小組成員應隨其本職進退。
五、本小組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