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一、臺中市大雅區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為推動及執行內部控制,以達提
升施政效能、遵循法令規定、保障資產安全、提供可靠資訊之目標,
依據臺中市政府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特設臺中市大雅區公所內部
控制專案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委員十一人至十三人,視導、秘書、秘書室主
任、會計室主任、人事室主任、政風室主任、民政課課長、農業課課
長、公用及建設課課長、人文課課長、社會課課長為當然委員,其餘
委員由機關首長遴聘本所具相關專長之職員擔任,委員任期一年,得
連任之。
本小組召集人由主任秘書擔任。
本小組委員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行政事務由會計室派員兼辦。
三、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辦理內部控制作業教育訓練。
(二)檢討強化現有內部控制作業。
(三)整合檢討個別性業務內部控制作業。
(四) 參採各權責機關所訂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或其跨職能整合作業
範例,並審視個別性業務之重要性及風險性,訂定合宜之內部
控制制度作業。
(五)內部控制其他相關事項之審議或備查。
四、本小組必要時得召開會議,均由召集人召集之;召集人因故不克出席
時,由召集人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克出席
會議時,得指派代表一人出席。
五、本小組所需經費,由本所預算項下支應。
六、本小組決議及交付執行事項,以本所名義行之。
七、本要點奉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