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一、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以下簡稱都發局)為加強網路申報開工及勘
驗作業管理,並依據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物施工管理業務考核計畫,特
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抽查,係指就開工及勘驗網路申報案件,針對前開案件所
檢附之電子文件、資料進行查核。
三、抽查作業︰
(一)抽查比例︰網路申報開工及勘驗申請案件,依開工抽查核准案件
數之百分之十,勘驗抽查核准案件數之百分之五的比例辦理抽查
。
(二)抽查內容:依開工案件抽查審核表及勘驗案件抽查審核表所列項
目辦理審核。
(三)抽查時間︰都發局於每個月十日前,造冊列出前一個月核准案件
清冊,由承辦人員於當月第三週星期三進行開工及勘驗案件抽查
。
(四)抽查方式:由承辦人員邀請都發局政風室協同辦理案件抽籤後,
依審核表所訂項目進行審核,有下列情形,得列為必須抽查對象
且不計入抽查比例案件:
1.曾遭都發局勒令停工之情事者。
2.經都發局列管在案者。
3.曾發生重大影響公共安全之災害情事者。
4.曾有先行動工情事者。
四、抽查結果︰
(一)抽查結果於完成抽查後五日內發文及網路APP通知承造人或監造
人。
(二)抽查結果不符合規定者,應於收到通知辦理更正或說明,未完
成前禁止後續申報工程勘驗或竣工查驗。
五、案件抽查結果,都發局得彙整歷次抽查不合規定之案件數統計造冊
列管,並函送建築師公會及技師公會,達送懲戒標準時移送臺中市
政府建築師懲戒委員會、臺中市營造業審議委員會或行政院公共工
程委員會辦理懲戒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