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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公文處理人員獎勵要點
民國 102 年 09 月 17 日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一、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加強公文處理速度及品質,
    提升行政效率,特訂定本要點。


二、依據臺中市政府一○一年一○月一日府授研管字第一○一○一七一九
    八七號函頒之「臺中市政府文書流程管理稽核要點」第三十一、第三
    十二點規定辦理。


三、以本局公文承辦人員、文書檔案管理人員、基層收發人員、研考人員
    及督導人員為獎勵對象;同一人員因兼任不同職務而達二項以上獎勵
    標準者,從優擇一辦理。


四、每年考評一次,於年度終了三個月內辦理。

五、獎勵評分及標準詳如「公文承辦人員獎勵評分標準表」(附表一)及
    「基層收發人員獎勵評分標準表」(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