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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市龍井區公所為妥適經管網站資料,並建立資料維護及防制洩密
機制,以確保網站資料之正確性、安全性與時效性,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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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所網站集中管理,由資訊管理單位(秘書室)統籌建立網站安全防
護,防止網頁受到惡意攻擊或竄改:
(一)資訊管理單位得視實際需要,於各網站系統設置帳號及密碼供本
所各單位運用,並對各帳號之使用權限妥善設定以維持系統安全
,其登入網站之帳號密碼則由使用者自行保管。
(二)網站各主機若發生資通安全各等級事件,應依據國家資通安全應
變中心訂定之作業流程通報上級負責資通安全權責單位,並依據
指示事項排除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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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網站資料維護分工如下:
(一)資訊管理單位:負責本所後台網站管理系統各項功能權限設定、
管理及網站系統功能之建置與維護;以及本所網頁之製作並依各
單位所提供之資料,更新、異動本所網站內容。
(二)本所各單位:
1.指派專人檢視本所網站上與業務相關之資料、表格等,有無異
常或洩密。
2.新增或異動資料應依本要點辦理,並保持資料常更新,以提供
即時、正確資訊。
3.負責網頁內容相關業務原始資料之蒐集、彙整與提供,並檢視
與校對新增或異動後之網站資料,確保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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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網站資料更新、異動之程序:
(一)網站資料提供:本所各單位負責將原始資料(含書面資料及電子
檔)蒐集、彙整及提供,並檢核資料之正確性。
(二)網站資料發布:各業務單位自行製作之網站資料並得傳送予資訊
管理單位刊登上網;由資訊管理單位檢視各單位提供之電子檔與
書面資料無誤後,將網站資料新增或異動;網站資料下網時亦同
。
(三)網頁資料檢核:刊登上網後,各單位應即時對該網頁內容進行線
上檢視或列印校對,對於過時資料則應自行或通知資訊管理單位
移除。
(四)電子檔案格式:
1.各單位提供之電子檔,應優先提供開放格式之檔案類型如PDF、
ODT、HTML等檔案格式;若為文字或表格資料應以Word、Excel
或PDF 檔案相容格式提供,並詳填檔案摘要註記資料。
2.提供下載之檔案以PDF檔案格式為主,若屬提供下載者應用之
文件(如申辦表單等),應提供可使用電腦處理之檔案(如
Word、Excel文件之檔案相容格式)。
3.其他電子檔案格式視網頁瀏覽需求,協同本所資訊管理單位訂
定。
(五)本所各單位應將宣導事項、相關活動或新聞稿等資料,依權責簽
准後,自行將資料更新於本所網站相關項下,並負責資料之正確
性與時效性。
(六)本所單位提供之網站資料應實施資料安全等級評估,機密性、敏
感性及未經當事人同意之個人資料不得上網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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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所網頁得由各單位自行利用後台網站管理系統製作更新,並依前點
所定程序進行資料上網、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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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使用本所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其他
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本網站製作人與其原著作人所
有,如要轉載使用,應事先經本網站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不得擅
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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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網站之建置或維護違反資訊安全管理規定者,依相關法令議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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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要點奉區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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