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7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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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告修正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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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12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中市環空字第1110132477號公告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環境保護類/實質意義法規命令
圖表附件:
中市環空字第1110132477號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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