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4.05 03:24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1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中市環空字第1080004225號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環境保護類/實質意義法規命令
圖表附件:
  • 中市環空字第1080004225號公告.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 法規內容
  • 條文檢索
如附件檔。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