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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1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中市環空字第1080004225號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環境保護類/實質意義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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