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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市政府財政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強化資訊安全管理,確保資料
、系統、設備及網路安全,加強資訊機密維護,避免資訊及網路系統
遭受破壞或不當使用,提升本局資訊安全水準,依據「資通安全管理
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成立「臺中市政府財政局資訊安全推動小組
」(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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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小組組織架構如下:
(一)召集人一人:為本局資通安全長,由副局長兼任。
(二)副召集人一人:由資訊室主任兼任。
(三)資安管理審查委員會:召集人、副召集人及各單位一級主管兼
任,委員單一性別比例應不低於委員人數三分之一;委員單一
性別比例若不符合,由局長就科(室)業務相關人員派兼之。
(四)執行幹事一人:由本局資通安全專責人員兼任。
(五)資安稽核小組:由政風室及資訊室同仁兼任。
(六)資安處理小組:由資訊室同仁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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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任務:
(一)召集人:總籌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相關事務。
(二)副召集人:
1.輔佐推動資訊安全工作。
2.規劃辦理資訊安全宣導與教育訓練。
3.規劃資安管理委員會召開會議相關事宜。
(三)執行幹事:
1.推動資訊安全觀念。
2.推動資訊安全宣導與教育訓練。
3.推動資安管理委員會會議相關事宜。
(四)資安稽核小組:
1.每2年至少辦理1次內稽。
2.配合上級機關執行資訊安全稽核工作。
3.資安執行紀錄管理。
(五)資安處理小組:
1.執行資訊安全工作。
2.單位之資訊作業安全,防範不法及不當行為。
3.單位內資訊軟體及硬體之使用管理,杜絕非法軟體。
4.資料及資訊系統之安全需求研議、使用管理及保護等事項。
5.每2年至少辦理1次核心資訊系統持續運作演練(若無核心資
訊系統可免)。
6.每年均配合本府數位治理局辦理網站安全弱點檢測及補強
修正(自建網站者)。
7.每2年至少辦理1次資安健診。
8.配合執行資訊安全稽核工作。
9.推動資訊安全宣導與教育訓練:
資通安全專職人員每年至少須接受12小時資安專業課程訓練,資通
安全專職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每2年至少須接受3小時資安專業課程
訓練與每年至少3小時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一般使用者與主管每
年至少須接受3小時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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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小組召開之會議以召集人為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召
集人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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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小組辦理各項業務所需經費,由本局年度相關預算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