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0:5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豐原地政事務所性別平等專案小組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4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豐地人字第1090006642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區公所及二級機關等類/臺中市各地政事務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設置目的
    臺中市豐原地政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為推動本所性別平等業務,
    落實性別友善政策,營造無性別歧視之環境,特設置性別平等專案小
    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性別平等業務之提供諮詢及指導規劃事項。
   (二)性別平等觀念之宣導及推動事項。
   (三)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及環境審議事項。
   (四)落實現職人員之推動性別主流化相關事項。
   (五)其他性別平等促進事宜。
三、小組成員
   (一)置委員七人,由主任指定之,其中一人並為召集人。
   (二)除特殊情形外,本小組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三)必要時,本所得外聘專家、學者擔任委員。
四、委員任期
    本小組委員任期一年,期滿得續派之。任期內出缺時,繼任委員任
    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但出缺任期未滿三個月者,不予補派。
五、小組會議及運作
   (一)本小組原則上每半年至少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均由召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得指定
         委員一人代理之。
   (二)本小組之決議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
         同意行之,出席委員可否意見同數時,由主席決定。
六、本小組開會時,得視議題需要,邀請本所有關人員、相關機關代表
    或專家、學者列席。
七、本小組委員均為無給職。非本所委員出席會議時,得依規定支領出
    席費。
八、本小組所需經費,由本所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九、本要點依現況得隨時修訂補充之。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