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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及目的
依據臺中市政府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推動續階計畫第伍點第二項規
定辦理,臺中市烏日區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為加強推動實施公
文線上簽核及擴大電子公文節能減紙範疇,特訂定本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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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目標及衡量指標
一、計畫目標:擴大實施公文處理電子化及電子化會議,逐步建
立更有效率、更節能、更減紙之行政運作機制。至105年底前
總體目標如下:
(一)實施公文線上簽核比率達45%。
(二)實施公文電子交換比率達75%。
(三)實施電子化會議比率達35%。
二、衡量指標:
(一)減紙:因應公文處理電子化所節省之紙張,公文處理電子
化方式計有線上簽核、電子公布欄、公文電子交換、公文
雙面列印及電子化會議等,惟為簡化衡量指標,採下列4
項指標計算:
1、公文線上簽核比率:
公文線上簽核比率=公文線上簽核件數/(電子公文收
文總數+紙本來文轉線上簽核數+自創簽稿數)×100%
註:密件之件數不計入。
2、公文電子交換比率:
公文電子交換比率=電子發文件數/發文總件數×100%
註:發文總件數=總發文件數扣除議員質詢、監察案件
、人民申請、人民陳情、訴願及不適用電子交換件數
(包括受文者為民眾、附件實體、密件、上行簽、其他
[如公告、人事派令]等)。
3、電子化會議比率:
電子化會議比率=電子化會議場次/所有會議場次×100%
註:會議場次係統計各機關學校具開會通知單之會議及
依業務需求、任務編組或會議規則等相關規定召開之例
行性會議,包括以郵寄、人工及電子方式傳遞者;密等
以上之會議不計入。
(二)節能:實施公文電子化,以「網路替代馬路」所節省之能
源,計算方式為:
節省郵資費用=使用公文電子交換發文件數×25元。
註:郵資費用以每件25元為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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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實施期程:自函頒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推動時程詳如附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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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推動體制:本所成立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推動小
組)
一、推動小組由本所主任秘書擔任召集人,本所秘書室主任擔任副
召集人,推動小組成員由秘書室文書、研考、資訊等人員擔任
,賡續推動、執行、檢視本所電子公文節能減紙作業。
二、推動小組下分為3組,分工如下:
(一)文書推動組:由本所秘書室文書人員賡續推動本所公文線
上簽核比率、公文電子交換比率、電子化會議比率達成目
標之相關處理作業。
(二)資訊組:由本所資訊人員負責推動本所實施公文線上簽核
比率達成目標。
(三)研考組:由本所研考人員負責本計畫之擬定及績效管考事
宜。
三、推動小組重點工作項目:
1、賡續推動本所公文線上簽核作業。
2、擴大本所公文電子交換範疇。
3、推廣本所以電子化型式召開會議。
4、推動文書電子化相關行政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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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推動作業
一、賡續推動本所公文線上簽核作業
本所實施公文線上簽核之範圍:本所自收文簽辦或創簽、逐
級簽核至主管或首長決行及線上調檔等作業,應以電子化方
式全程處理。本所應以至少達成附錄1所列分年目標值為目標
,積極推動辦理。
二、擴大本所公文電子交換範疇
本所與各機關學校間傳送公文,應盡量以電子化方式處理。
三、推廣本所以電子化型式召開會議
(一)本所應於召開會議時,以儘量不提供紙本會議資料為原則
;會議資料應優先以公文電子交換、電子郵件傳遞、提供
電子檔下載方式處理。
(二)會議與會人員宜儘量避免列印會議資料,可自備電腦設備
、使用會場提供之設備開會,或以視訊會議方式辦理,以
期逐步降低紙張使用量。
(三)本所辦理電子化會議時,應考量與會人員之無障礙需求,
如因電子化會議系統無法符合特殊無障礙規範,必要時得
視與會者需要,改以其他適當方式提供。
四、推動文書電子化相關行政作為:持續推動文件資料雙面列印、
電子公布欄之應用,達到減紙及提升訊息接收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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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其他:本計畫於奉核定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視需要隨時修正
或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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