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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有效管理本局全球資訊網站(包
括中文、英文、兒童版網頁)(下稱局網站)資料,爰建立網頁資料刊
登維護機制,統一管理作業流程,以確保網頁資料之正確性與時效性
,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及著作權法相關法令,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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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範圍
本作業規定涵蓋範圍以建置於局網站之主機上之資料為限,包含局網
站各區塊執行資料訊息更新、介面管理、維護作業及各項功能服務。
本作業規定適用對象為本局各科(室)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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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局局網站資料維護作業人員,含資訊管理人員、各科(室)網站專責
人員及各科(室)業務承辦人員,負責網站管理維護工作。局網站總管
理由綜合企劃科(以下簡稱綜企科)資訊管理人員擔任;各科(室)網
站專責人員由單位主管指派專人擔任,人員異動時,應即時遞補並通
報資訊管理人員知悉。局網站資料維護作業人員權責如下:
(一)資訊管理人員:
1.負責整體局網站彙整及協調維護廠商辦理網站等相關綜合事務。
2.負責局網站之整體運作、管理維護及備份。
3.輔導各科(室)使用網頁後端管理介面。
4.通知各科(室)修改或更新疏漏、錯誤或過期之資料。
5.局網站主機運作及管理
(1)中文版網站主機,其運作、維護及系統管理由臺中市政府資訊
中心負責,另英文及兒童版網站主機,其運作、維護及系統管
理則由本局資訊管理人員負責,得視需要委託專業之機構辦理
,惟系統管理及安全控管應由資訊管理人員負責。
(2)資訊管理人員得視實際需要,於中文版網站後台設定本局使用
者之帳號權限,並依實際需求調整本局各科(室)可顯示之網站
資料節點外,另得於本局英文及兒童版網站主機設置帳號及密
碼供本局各科(室)運用,並對各帳號之使用權限妥善設定以維
持系統安全,其登入網站主機之帳號密碼則由使用單位自行保
管。
6.辦理各科(室)網站資料評核及獎懲事宜,以維持本局局網站資料
正確性及完整性。
(二)各科(室)網站專責人員:
1.各科(室)局網站連絡窗口,應指派一名為主要網管人員,負責與
局網站總管理人協調聯繫及辦理相關配合事宜;另應指派一名為
代理人,負責協助主要網管人員並應義務代理主要網管人員之職
。
2.依照中文版網站維護分工表(如附表一)進行資料維護作業(含刊
登、更新及增修)。
3.應檢視所管轄之網頁內容正確性及即時性,並執行資料提供(含
彙整)、校訂、更新及維護之工作。
4.審核該科(室)業務承辦人員所刊登之資料及是否符合無障礙網
頁規範。
(三)各科(室)業務承辦人員:
應負所權責網頁內容之責,檢視網頁正確性及即時性,並需符
合無障礙網頁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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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局網站資料維護申請作業流程說明
(一)檢視並更新各負責項目內容,若該權責資料之刊登科(室)為
綜企科,請填具資料更新維護申請單,並連同電子檔案(寄)送
資訊管理人員協助上傳更新網站內容。公布之資料倘有誤植、
逾時或內容欠妥當等情事,由資料提供單位負責。
(二)網頁公告訊息,由公告科(室)之承辦人負責原始資料之蒐集
、校對及檢核資料之正確性。
(三)網頁訊息公告之文稿(含最新消息及影音專區之資料)應填寫網
站資料更新維護申請單(如附表二),公告「活動訊息」之文稿
應另填網站資料更新維護申請單(活動訊息)(如附表三),刊登
「機關徵才」之文稿則應填具網站資料更新維護申請單(機關徵
才)(如附表四),並均經簽陳權責主管核准後,連同電子檔案
(寄)送資訊管理人員刊登公告,惟公告「新聞稿」之資料須由
發佈單位逕陳奉核可後由本局新聞聯繫人員交付臺中市政府新
聞局發佈。本局中文網站資料刊登作業及資料維護定期稽核作
業之流程圖(如附表五)。
(四)授權由各科(室)自行更新維護局網站內容,並由各科(室)
網站專責人員負責審核該單位之資料;非屬各科(室)權限之網
頁資料維護,由資訊管理人員負責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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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局網站資料維護作業規定
(一)局網站內容於每次維護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必須刊登內文且應摘錄適當文字資訊為刊登標題,上傳之文章
標題與內文須一致,切勿文不對題。
2.內文格式應依本局網站刊登標準體例規範(如附表六)刊登,且
整體格式(字體、大小等)需統一。
3.附件檔名須敘明清楚,且檔名勿出現與檔案無關之字詞、特殊
符號等。
4.下載附件須為ODF通用格式(即Open Document Format 如:.odt
、.ods、.odp等),但為便民考量,請提供下載檔案時,一併提
供Office檔案(.docx、.xlsx、.pptx),若檔案僅供民眾瀏覽(檔
案內無可供民眾繕打之資料),請提供pdf檔案即可;另如遇下載
之附件同時含有僅供民眾瀏覽及可供民眾繕打之資料,則提供ODF
通用格式及Office檔案即可。
5.為符合無障礙網頁規範,刊登不具文字識別屬性之圖片、掃描檔
、流程圖及設定文字(或圖片)超連結須依以下規定:
(1)圖片:須設定符合圖片主題之「替代文字」,且字數不得超過
150字。
(2)掃描檔:須將掃描檔內容摘述於內文。
(3)流程圖:須將流程圖以文字說明於下載檔案內文或網頁內文。
(4)設定文字(或圖片)超連結:須設定超連結標題,若連接非局網
站所屬網頁,則必須設定「另開新視窗」。
(二)各科(室)局網站專責人員如遇調(離)職或業務調整,應自行交接
網站網頁相關資料(如網站後臺刊登方式等),並通知資訊管理人
員,俾利資訊管理人員進行網站人員帳號權限異動管理。
(三)各科室人員維護局網站資料時,應自行檢查其內容及照片或影音
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或政府資訊公開法。若引用他人資料及
照片或影音,請必須註明出處及徵求原創作者同意,以免違反智
慧財產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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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作業規定經簽奉本局局長核可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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