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執行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統一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2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府授經工字第1110341545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經濟發展類/行政規則
全文檔案: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臺中市政府為處理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本法)事件,依法循
    適當原則予以有效之裁處,建立執法之公平性,特訂定本基準。
二、本基準考量違規次數、情節輕重及罰則等因素訂定,其規定如附表。
三、臺中市政府得視個案違規情節之輕重,依本基準酌予加重或減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