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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提升服務台暨總機服務品質,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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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服務台 一、工作人員均佩戴識別證。 二、服務台、櫃檯均標示工作人員名牌。 三、工作人員服裝儀容合宜。 四、櫃台標示代理人。 五、工作人員隨時上網查看本局各項會議日程及收電子郵件(新聞稿),瞭解全局各項業務情形,以便協助引導。 六、工作人員服勤態度良好、和藹,答詢詳盡,且不離開工作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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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總機 一、電話禮貌 (一)接話時,首先清晰報明「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您好!我姓○』或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您好!我是○○○(姓名)』」等問候語。 (二)接話時先接受來電者簡單陳述並予過濾,確認洽辦單位或對象;如無法分辨業務,即轉接秘書室主任(2200分機),以便即時處理。 (三)轉接電話時說「幫您轉接○○○分機,請稍候」,等禮貌性用語。 (四)如轉接分機忙線情形,應向來電者委婉說明:「對不起,○○先生(小姐)正在電話中,請稍候再撥」或洽轉其他代理人。 (五)語氣謙和、熱忱。 二、 轉接技巧 (一) 確認受話人員或單位接通後,方可掛下電話。 (二) 熟悉各單位承辦業務職掌,並迅速轉接,必要時留下對方電話,轉達業務單位或承辦人。 (三) 倘若係市民陳請或檢舉案件,請依電話紀錄單(如附件)詳記內容,並立即陳核,以便有效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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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獎懲:本局服務台暨總機人員應切實依本注意事項執行相關服務事宜,如有違反者,將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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