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動國民中小學校園閱讀工作,提升 學生閱讀能力,特設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推動校園閱讀工作小組(以下 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
|
二、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編印本市校園閱讀相關活動系列專輯。 (二)整合社教機構、法人及團體資源,推展閱讀活動。 (三)建置校園閱讀活動資源網站。 (四)其他有關校園閱讀相關之事項。
|
|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本府教育處處長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本 府教育處副處長兼任;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科長 兼任,承召集人之命,督導各項業務;總幹事一人,由本府指定之學 校校長兼任,協助推動各項業務。
|
|
四、本小組設下列各組,其職掌如下: (一)行政組: 1.擬定年度工作計畫,統籌各組工作業務。 2.本小組經費支用及核銷事宜。 3.購置並維護本小組設備、圖書資料。 4.其他行政事項。 (二)資源組 1.蒐集及整理校園閱讀資料典籍。 2.整合及提供各類校園閱讀教學輔助媒體。 3.建置及維護本市校園閱讀活動網站。 (三)培訓組: 1.辦理種子教師與校長研習,提升閱讀教學理論及技巧。 2.結合閱讀標竿學校,辦理國中小閱讀活動經驗分享。 (四)推廣組: 1.辦理本市校園閱讀與創作相關活動。 2.校園閱讀活動政策宣導、說明及推廣。 3.出版本市推動校園閱讀活動成果專輯。 前項各組置組長一人、副組長若干人、組員若干人,由本府就學校教 師、學者專家或相關專業人員聘(派)任之。
|
|
五、本小組得置顧問若干人,由本府就適當人員聘任之。
|
|
六、本小組每年召開會議二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以召集人為主 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為主席。
|
|
七、本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
|
|
八、本小組經費由教育部補助款及本府教育發展基金支應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