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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落實執行內政部訂頒外籍與大陸配偶 照顧輔導措施分工表所定具體措施,特設置臺中縣外籍與大陸配偶照 顧輔導專案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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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小組之工作項目如下: (一)關於本縣外籍與大陸配偶之生活適應輔導事項。 (二)關於本縣外籍與大陸配偶之醫療優生保健事項。 (三)關於本縣外籍與大陸配偶之保障就業權益事項。 (四)關於本縣外籍與大陸配偶之提昇教育文化事項。 (五)關於本縣外籍與大陸配偶之協助子女教養事項。 (六)關於本縣外籍與大陸配偶之人身安全保護事項。 (七)關於本縣外籍與大陸配偶之健全法令制度事項。 (八)關於本縣外籍與大陸配偶之落實觀念宣導事項。 (九)其他有關本縣外籍與大陸配偶之應配合或辦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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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本府秘書長兼任;置副召集人一人,由本府 民政處處長兼任;置委員九人,由本府下列單位派兼之: (一)本府教育處。 (二)本府社會處。 (三)本府勞工處。 (四)本府新聞處。 (五)本府法制處。 (六)本縣警察局。 (七)本縣衛生局。 (八)本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九)本縣家庭教育中心。 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府民政處戶政科長兼任,置幹事四人, 由本府民政處戶政科人員兼任,負責小組之幕僚作業及相關行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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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小組每六個月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由召集人 主持,召集人因故不能主持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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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小組開會,必要時得邀請專家、學者及各相關單位、機關及社會團 體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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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小組所有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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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小組所需經費,由本府民政處相關預算下支應,執行分工表之具體 措施所需經費,由各業務主管機關(單位)相關預算下自行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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