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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2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90234640號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建設類/自治條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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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節 共同管道
第十二條    道路設置共同管道者,所有地下管線應納入共同管道,並禁
            止挖掘共同管道經過之道路。但經建設局核准者,不在此限
            。
第十三條    道路設置寬頻管道者,纜線業者應向建設局申請租用,並禁
            止挖掘道路或埋設管道。但經建設局核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