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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
英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7 月 0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80108189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農業類/自治條例
圖表附件:
1080516公布-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修正條文.docx
1080516公布-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修正條文.odt
府授法規字第1080108189號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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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違反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動保處應勸導並令其限期改善;逾
時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
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