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
111.03.02 |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自即日起本市境內民眾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實聯制。 |
公告 |
22. |
111.01.19 |
修訂本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衛生醫療類),並自即日起生效。 |
公告 |
23. |
110.10.14 |
訂定本市「COVID-19抗體檢驗」醫療項目之收費標準,並自即日起生效。 |
公告 |
24. |
110.10.08 |
本府109年3月27日府授衛疾字第10900725911號公告「臺中市供公眾使用各類場所防疫指引」,自110年10月8日起停止適用。 |
公告 |
25. |
110.09.22 |
新增本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衛生醫療類),並自即日起生效。 |
公告 |
26. |
110.09.09 |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預防疫情擴散,公告本市集會活動應遵守之防疫措施,並自即日起生效。 |
公告 |
27. |
110.09.07 |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預防疫情擴散,公告本市烤肉活動應遵守之防疫措施,並自即日起生效。 |
公告 |
28. |
110.08.17 |
公告臺中市政府關於醫療器材管理法及其子法所定主管機關之權限,劃分由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執行。 |
公告 |
29. |
110.07.06 |
公告訂定本市醫療機構執行「COVID-19抗原快篩」醫療項目之收費標準,並自即日起生效。 |
公告 |
30. |
110.06.22 |
新增本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衛生醫療類),並自即日起生效。 |
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