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3.08.02 |
新增本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觀光類項目編號20),並自即日起生效。 |
公告 |
2. |
112.12.04 |
修正本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觀光類),並自即日起生效。 |
公告 |
3. |
112.06.14 |
廢止本局111年1月10日中市觀管字第11100004131號公告,並自112年5月1日起生效。 |
公告 |
4. |
112.05.15 |
新增本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觀光類),並自即日起生效。 |
公告 |
5. |
111.05.18 |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於旅宿業營業場所傳播風險,未經本府核定為加強版防疫旅館,不得收住COVID-19確診者。 |
公告 |
6. |
111.05.17 |
公告本市大安區大安濱海樂園水域範圍內水域遊憩活動限制事項及禁止活動區域,並自即日起生效。 |
公告 |
7. |
111.01.11 |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預防疫情,嚴守社區防線,公告自111年1月11日起,臺中市居家檢疫替代所(防疫旅宿)應遵守疫苗接種措施,其第一線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始得提供服務。 |
公告 |
8. |
110.11.01 |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預防疫情擴散,公告自110年11月2日起至110年11月15日止,臺中市旅宿業附屬場域之防疫限制措施。 |
公告 |
9. |
110.09.28 |
公告本局110年9月20日中市觀企字第11000145851號公告「本市觀光旅遊相關場域開放及相關限制措施」,自110年9月28日起停止適用。 |
公告 |
10. |
110.05.31 |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加強本市居家檢疫替代所之管理,經臺中市政府核定為居家檢疫替代所之業者不得收住一般旅客。 |
公告 |